【法治宣传】中医药法治宣传小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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夯基固本、中医药法治体系健全。1982年“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”首次写入宪法,确立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法律地位;2016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颁布施行,最终以法律形式固定中医药发展的方针和政策,体现出人民群众对于中医药的期盼和要求;2023年11月14日,审议通过《辽宁省中医药条例》,2024年1月1日施行,《条例》的出台是我省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,在中医药法的精神引领下成为新时代医药行业的领航者。

落地生效、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。《条例》包括8章61条内容:第一章总则、第二章中医药服务、第三章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、第四章中医药传承与创新、第五章中医药人才培养、第六章保障措施、第七章法律责任、第八章附则。《条例》全方位保障中医药工作循法而行依法而治,通过一法一条例施行,确保中医药法落地生效。同时以提高群众的认同感、获得感、满意度为目标,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,不断提升中医药惠民服务质量,真正让中医药走进千家万户。

普法惠民、中医药播撒法治火种。近年来,通过中医药法、中医药知识科普等系列活动的宣传、新冠疫情爆发流行,中医药逐步融入广大群众的生活中。设立中医馆、中医健康知识角、特色科室,培养“西学中”人才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才,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广,群众的中医药文化参与感、获得感、认同感不断增强,《条例》的施行使得中医药工作在法治引领下,配套制度更加完善,法规体系逐步健全,法律红利不断释放,法律活力持续迸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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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中共清河门区委宣传部

稿件来源:区卫健局

编辑制作:王冰岐

标签: 中医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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