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、中、下游全覆盖 四川印发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案
“加强中医药上游(种养殖)知识产权、中游(加工生产)知识产权和下游(商业服务)知识产权的保护,要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,提升中医药领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。”今天,记者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,为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,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、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《四川省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据悉,《方案》明确了要通过实施专项行动,重点解决当前四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难点;提高中医药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中医药产业链种植、养殖、炮制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等环节参与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;加强中医药品牌培育和保护,强化中医药传统知识挖掘保护利用,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;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,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。
同时,《方案》提出从五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。一是加强中医药上游(种养殖)知识产权保护,要立足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优势,加强对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;加强对中药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,提高中药产品质量。二是加强中医药中游(加工生产)知识产权保护,要加快中医药高价值专利获权,促进中医药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,加强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。三是要加强中医药下游(商业服务)知识产权保护,要加强中医药品牌商标注册监管,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。四是要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,要支持中医药创新主体依法维权,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,支持中医药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。五是要提升中医药领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,要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,强化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专业服务。
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胡瑰玮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文竹
标签: 中医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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